问题 | 法院对赔偿损失怎么鉴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侵犯他人财物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依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公允的方式进行评估与鉴定。
在损害事实发生之后,各方当事人可彼此之间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赔偿费用支付事宜。 倘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话,赔偿费用则应一次性支付; 若一次性支付存在实际困难,则可以分阶段进行支付,但此时被侵权方仍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以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