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打私了对方没有按照说好的做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未能达成和解,应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请求动手伤人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其所带来的人身损害支付相应的民事赔偿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对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责任人必须承担以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等。具体而言,“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被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并处以罚款;情节轻微者,则处以五天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将被处以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 (2)殴打、伤害残疾人士、孕妇、未满十四岁儿童或六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行为;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性殴打、伤害多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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