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保障金不交有什么法律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残疾人在贵司就业并未缴纳残疾人保障金,那么贵司将面临无法完成税务申报的困境。
地方税务局专员将会向贵司发出通知,敦促其尽快补缴保障金。
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减免保障金或者改变保障金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的; (二)隐瞒、坐支应当上缴的保障金的; (三)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保障金的; (四)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将保障金缴入国库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保障金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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