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罪羁押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罪羁押赔偿的基本准则在于,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手段来弥补受侵害者所遭受的损失。具体而言,每一天的赔偿金额应依据国家上一年度全体职工每天平均薪资水平进行核算。对于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精神伤害的情况,责任人有责任在其所施加的影响范围内,对受害人提供有效的治疗与康复服务,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其原本的良好声誉和尊严,并向对方诚挚地道歉。如果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责任人还须支付与其行为相适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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