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无伤残鉴定一般赔偿多少钱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未造成当事人受伤状况下的赔偿金额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并未达到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可以享有以下费用赔偿:
1.医疗费用部分,依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药收费单及住院费用收据,配合病历报告及诊断证明书等关键性证据信息进行核算。对于责任人是否应承担有关治疗的必要性以及合理性之质疑,他们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用部分,依据受害人实际误工的时间以及其收入来源状况来确定。若无固定收入,则以事发地相同或类似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作为依据; 3.营养补助部分,需要根据受害者所受伤害程度,并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以确定是否有增加营养补助的必要; 4.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部分,可以参照事发地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可享受到的出差伙食补助办法为准; 5.交通费用部分,根据受害人及陪护人员自伤病住院至康复期间的实际需求而产生的交通费用进行计算,同时,交通费用需以正式发票作为依据,并且相关票证需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互吻合。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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