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玩耍轻微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学生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赔偿问题标准如下所示:
1.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工资水平或者当地护工在同等护理级别上的劳务报酬标准进行计算,再将此数值与受害者具体耽误的工作时间相乘即可得出最终结果。 2.医疗费: 医疗费涵盖了诊疗费、医药费以及住院费等项目,应以医疗凭证或鉴定结论为准,确认该费用必然会产生且已实际发生后,方可进行计费。 3.营养费: 此费用须依照受害者损伤状况并参考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而定。 4.残疾赔偿金额: -若受害人为城镇居民,其赔付依据为: 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伤残赔偿比例。 -若受害人为农村居民,其赔付依据为: 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伤残赔偿比例。 6.残疾辅助器具费: 应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进行计算。如伤情有特殊需求,可根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建议,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至于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及赔偿期限,亦需遵照配制机构的建议予以确定。 7.精神损害抚慰金: -凡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各地规定并不相同,若侵权人系自然人,通常情况下的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其赔偿标准约在1000元至5000元之间;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大约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 -如得出侵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结论,一般来说需按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支付赔偿金。 二、关于责任主体的确定: 1.学校: 若学校未能充分履行其教育和管理职责,将被视作负有责任,除非能证明已竭力履行相关义务且无过失。 2.学生监护人: 在意外事故致学生受伤的情况下,学生监护人需要承担主要的经济负担。 3.直接侵权责任人: 倘若存在实际侵权责任人(即第三方),则该第三方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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