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指定的监护人合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监护人并非全部为法律所规定,亦可通过委托而产生。
按照我国的民事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监护乃是一种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及财产权益提供严密的监控与保护的法律制度。 监护的宗旨在于保障民事行为能力尚不健全之人,如未成年以及患有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财产等各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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