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误工费赔偿标准每天多少钱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法定误工费用问题,通常以每工作日120元作为最高参考标准。
这类费用不仅包括对患者的医疗管理费用、营养品购置费用以及住宿费用的赔付,同时也涵盖了被侵害者由于无法正常进行工作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损失。 误工费用是指在受害者因治疗伤痛、参与伤残鉴定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等活动期间,其个人收入因这些事务而遭受的实际减损额。 关于误工费用的确切金额,则需要视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其收入状况来予以确定。 若是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误工费用可按照误工期间实际减少的那部分收入进行结算; 然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来说,赔偿金将参照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 但是,若受害者难以提供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相关凭据怎么办呢?此时,法庭可以参考受害者处理案子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点与之相似或相当的行业(例如制造业)职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准。 支援误工费用争议诉讼所需的相关证据主要包括: 出院通知书、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学鉴定报告、受害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以及近期几个月的工资表等。 值得注意的是,若受害者的工资已超越了国家设定的税收起征点,那么还应该向法庭提交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 此外,从法律角度的角度来看,治疗医院所出具的住院治疗与康复时间或者法医学鉴定确定的康复时间均应视为误工日期,直到进行残疾等级评定的当天为止。 因此,法定误工费每天的标准是120元,实际支付数字可能会因为每个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和其收入状况的不同而有所浮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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