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斗殴警察处理好了,还能赔钱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打架之后被治安拘留释放并不意味着免除了民事责任,因为无论是对于加害者的行政处罚还是对于受害者的经济赔偿,他们并非独立存在,而是紧密相连的。治安拘留作为针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制裁措施,而支付医疗费则属于针对受害方所遭受损失的补偿方式,这两种法律程序实际上是可以并行进行的。
具体来说,任何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行为人都必须依法支付诸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的治疗和康复所需的合理费用,此外还需赔偿因耽误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