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80岁老人出车货死亡,对方全责,应该赔多少钱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河南省一位80岁高龄的人士遭遇严重车祸而不幸离世,并且责任方完全承担事故责任的案例中,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精细的计算。总的来看,赔偿的义务主体应当为受害者提供以下几项费用的补偿:
首先是丧葬费,这个费用需要依照案件审理地所在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以6个月的总体额度作为上限来计算; 其次是死亡赔偿金,这个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参照案件审理地所在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值,考虑到该受害者已是80岁高龄,所以需要一次性支付5年的金额; 然后是被抚养人生存费的补偿,如果当事人有需要赡养的亲人或者家庭成员,那么就必须要支付相应的被抚养人生存费。这个费用的计算依据是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同时还须参考案件审理地所在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来计算; 最后就是关于受害人家属处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等其他合理费用的赔偿,同样也是需要承担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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