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过世如何开子女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具老人过世后的子女证明,一般可按照以下步骤有序进行:
一、准备材料 这是开具证明的基础环节。 首先,要准备好老人的死亡证明,同时,还需准备老人及子女的身份证件,像身份证、户口簿等,并且要准备好这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确保相关部门能准确核实身份信息。 二、确定开具部门 不同户籍情况,开具部门有所不同: 1.若老人户籍在农村,所在村委会是主要的开具部门。 村委会会对老人的家庭情况、子女信息等进行详细核实,在确认无误后,按照规定格式出具相应证明。 2.若老人户籍在城镇,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 居委会会通过走访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审核相关情况,审核无误后出具证明。 3.在部分特殊情况下,也可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公安机关会依据户籍档案等权威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核实,之后出具证明。 三、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将准备好的材料及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会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申请人就能顺利获得子女证明。 案情回顾: 小朱的老人过世后,他准备开具子女证明。他备好死亡证明、身份证件等材料,但不确定该找村委会、居委会还是派出所开具。他先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认为其老人户籍在城镇应找居委会,居委会又以未进行充分走访调查为由暂不受理,小朱无奈向派出所求助,派出所让其先找居委会。 案情分析: 1、小朱准备材料环节符合要求,提供死亡证明和身份证件等,为开具证明奠定了基础。 2、在确定开具部门环节出现混淆,村委会、居委会和派出所对于自身职责存在理解偏差,导致小朱在申请过程中遭遇困扰,相关部门应明确各自职责,避免让申请人无所适从。 3、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审核效率,让申请人能顺利获得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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