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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精神疾病离婚以后前夫还是监护人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假设在离婚之后,原配偶依旧被加冕为监护人,可能有以下两种原因:
首先,原配偶可能缺乏作为监护人所需具备的相关素质和能力;
其次,也从全局角度考量,认为前任丈夫更为合适担任监护人这一角色。
但是,若在实际监护期间,前夫的监护行为出现不当并对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产生了不良影响时,那么被监护人和他们的近亲便有权向当地司法机构提出更改监护人的申请。
在此情形中,法院将全面权衡各方面的因素,秉持着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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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