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领取凭证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不幸遗失了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取件证明单据,不必担心,您仍然有多种方式领取新制作的身份证:
首先,您可以带上原先尚未过期的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 其次,您也可以凭借自己的户口簿前往派出所领取。 具体领取程序是,现场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您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计算机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信息进行详细比对,对比无误后方能为您颁发新的身份证。 当新身份证的信息采集完成并确认无误后,请您在确认单上签名确认,之后经过一个月的等待,便可前去公安机关领龋如有紧急需求,亦可选择办理加急手续,以便于在10个工作日内送至您所指定的位置。 依据公安机关的现行规定,自公民提出申办证件之日算起,将在60个自然日内完成正式身份证的制作并发放在您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若所在地交通状况较为薄弱,办理期限亦可能随情况灵活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困扰,身份证在遗失后,您还可以选择办理挂失手续。 身份证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他人非法使用、滥用以进行通讯服务、银行业务办理等方面,从而为您带来不必要的债务纠纷。 挂失手续同样可以通过媒体渠道进行办理,只需刊载声明称原身份证已经作废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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