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迁的户口离婚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女方的户籍归属事宜可按照下列诸种方案进行妥善处置:
1、保留在原处女方的户籍可以选择继续保留在男方所在地区,但若存在夫妻双方事先约定将其户口迁出,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书明确要求女方户口迁出等特殊情形时,女方则须遵循相关规定执行户口迁移手续; 2、迁回原籍若女方原户口所在地愿意接纳其回归,那么女方便有权将户口迁回至婚前所拥有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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