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去签抚恤金需要带什么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亲属领取抚恤金额的操作程序如下:
首先,抚恤金额及丧葬费用的申请与支付需递交的必要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申请人与去世者须为同一户籍的证明文件。 其次,若去世者已进行遗体火化,需向相关机构出示其遗体火化证书;若尚未进行遗体火化,则需提交由相关卫生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此外,若申请人的户口与去世者的户口分属不同户籍,还需提交申请人与去世者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最后,将以上所有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提交至去世者原工作单位,该单位将会指派专员前往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办理,预计在下个月内,抚恤金额及丧葬费用即可发放到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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