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口要本人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户口迁移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办理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迁移原因及相关人员的年龄来进行具体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在某些情况下,迁移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办理;
然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则需要法定代理人或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具体来说: 1.由于户口具有明显的身份属性,特别是涉及婚姻状况的户口迁移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婚姻状况的变动可以引发户口的迁移,但也并非必然,因此户口的迁移与除迁移人之外的其他人存在关联性; 其次,若夫妻中有一方并不愿意迁移户口,而另一方却擅自将对方的户口迁出,那么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纠纷应由何方承担? 2.对于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原因导致的户口迁移,当事人可以选择委托他人代理办理,而无需亲自返回原籍办理。具体理由如下:尽管户口具有明显的身份属性,但其与除迁移人之外的其他人并无直接关联,因此可以由他人代理办理。 3.当父母投靠子女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时,户口迁移事宜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办理。具体理由如下:尽管户口具有明显的身份属性,但正是基于这种身份关系才会产生户口迁移的需求,因此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办理。 4.对于未成年人的户口迁移,必须由父母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且必须得到父母双方的共同认可方可实施。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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