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户口在女方家怎么迁出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后,关于户口迁出的详细操作步骤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着手进行户口迁出程序的当事人,需携带好本人的户口簿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计划迁入的当地派出所,申请并领取一份准予迁入的许可证书; 其次,当事人应在获得该准迁证之后,返回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向户籍警务人员呈交准迁证,经其确认无误后进行户籍资料的注销处理,并开出相应的户口迁移证明; 最后,当事人只需携带户口迁移证明前往计划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完成户口的正式落户手续即可。 此外,如果当事人所在的单位能够提供户口落户服务,那么他们也可以选择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 在进行离婚户口迁出时,所需准备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一份详尽的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其对应的身份证件; 3.申请人常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