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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领结婚证户口本自己单页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原则上来讲,您不能单独出示户口簿个人页面。
在这种情况下,请您提交完整的户口簿,其中应该包括户口簿的封面以及您个人的那一页,并且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加盖相应的户口专用章及填写准确的户口登记日期。
如果您身处集体户口环境且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的话,我们允许您提供已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本加上个人页原件。
而若您所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已经包含了户口住址、您的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重要字段内容时,则无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封面或者已盖章的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户口迁移过程中,您需要先行办理落户手续并领取新的户口簿后,方可进行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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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