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系亲属包括什么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亲爱的读者们,关于“直系亲属”这一概念,它通常涵盖了伴侣、父母(公公婆婆/岳父母)、孩子以及他们的伴侣、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及他们的伴侣及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具体来说,直系亲属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类别: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 在此,我将详细介绍这两种类型和其相关情况: 1.直系血亲,即在个人关系链条中融汇着直接血液传承的家庭成员,这些人包含了个人本身以及由个人所生育或抚养的成员。 举例而言,以父母、祖父母等人为代表的先辈,以及以子女、孙子孙女等人为代表的后辈,都是我们自己的直系血亲。 2.至于直系姻亲,则是指在婚姻关系中所涉及到的家族成员。 例如,儿媳对应公公婆婆和女婿对应岳父母这样的关系,都被视为直系姻亲。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更清晰地理解“直系亲属”这个概念及其分类方式。 感谢您的耐心阅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第(六)款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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