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出来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婚同居财产分割需遵循一定原则,具体如下:
一、约定优先原则 在非婚同居关系中,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问题有过约定,不管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只要该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 比如,双方曾书面约定同居期间购买的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这套房产就应按照约定判给约定的那一方。 二、个人财产归个人原则 一方在同居之前就拥有的个人财产,毫无疑问应归其个人所有。 此外,像因个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也都归个人所有。 这些财产与个人的身体状况和特定经历紧密相关,是为了保障个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三、共同财产按贡献分割原则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获得的收入以及共同购置的财产,应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 在分割时,通常要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 这里的贡献包括资金、劳动、技术等多个方面。 例如,在购置房产时,一方出资较多,那么在分割房产时,这一方就可以适当多分一些。 四、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如果一方存在过错,从而导致同居关系解除,比如出现虐待、遗弃另一方等不良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就应当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这样做是为了体现公平和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非婚同居,同居期间购买一套房产,小朱称双方曾口头约定房产归自己,但小李否认有此约定。且小李在同居期间存在虐待小朱行为致同居关系解除,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房产归属,若小朱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双方有此口头约定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房产应归小朱;若无证据,则按共同财产处理。 2、小李存在虐待行为属于过错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小朱。 3、双方同居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财产也归个人。 4、对于其他共同财产,应按贡献大小分割,贡献包括资金、劳动等多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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