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双方同居后财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同居期间进行财产分配时会遵循这些原则:
①倘若双方事先有过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归属等方面的约定,那么就依照约定来处理。 也就是说,双方可以提前商量好同居期间的财产该如何归属,之后就按照商量好的结果进行处置。 ②要是没有事先的约定,那就按照一般共有来处理。 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获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的财产,都将按照一般共有财产的方式来对待。 不过,其中一方的特有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这类,依然归该方个人所有,不会因为同居而改变其所有权归属。 ③对于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和债务,能够按照共同债权、债务的方式来处理。 总而言之,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是不一样的,在财产分配方面相对会更加灵活一些。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处理,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仔细的判断和妥善的处理,以确保财产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多年,期间共同经营一家小店获利不少,购置了房产。但未对财产归属作约定。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对于房产及小店收益的分配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平分,小李觉得自己出力多应多分。 案情分析: 1、由于双方事先没有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归属的约定,按照规定应按一般共有处理。小店的收益以及购置的房产属于同居期间共同获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作为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2、对于房产及小店收益的分配,不存在一方特有财产的情况,应综合考虑双方在共同经营中的实际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分配比例,而不是一方主张的平分或按单方意愿多分。 3、同居期间因共同经营小店形成的债权债务,应按照共同债权、债务的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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