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后一方死后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双方未曾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按照一般共有财产的方式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归属于各自所有,这是比较清晰的部分。 而对于共同财产,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分割。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秉持着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2.当其中一方在同居期间不幸离世,另一方如果在死者生前对其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一方可以适当分得一部分遗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该方一般不能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参与到遗产的继承过程中。 3.倘若存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必须按照遗嘱或者协议的约定来办理遗产分配事宜。 遗嘱是死者生前对自己财产处置的意愿表达,遗赠扶养协议则是双方关于扶养与遗赠的约定。 总之,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在财产分配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多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积累了一些财产,在分割时产生争议。后小朱离世,生前对其尽较多扶养义务的小李要求分得遗产,且小朱留有遗嘱,对财产分配有安排,引发系列纠纷。 案情分析: 1、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应先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小李虽对小朱尽较多扶养义务,可适当分得遗产,但不能以法定继承人身份继承。 3、有遗嘱的情况下,需按遗嘱约定办理遗产分配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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