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怀孕分手要给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状况之下,在未婚期间怀孕并随后选择分道扬镳时,所提出的赔偿需求并无确定的法律条例可作为依据予以支持。
然而,若由于怀孕与分手经历导致女性身心遭受了实质性的伤害,那么男性自愿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则是完全合理且符合道德标准的。 例如,当女性因终止妊娠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营养补充所需的费用等方面,男方应当承担起其应该支付的那一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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