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子女老人住院谁负责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老年人年老体衰且无子女照料时,他们生病住院时可请求当地政府以及各种社会机构提供援助。
可通过村委会或社区的代表负责照看,亦或是寻求志愿者与社会热心人士的支持。 如果当事人为生活相对孤独且没有亲属供养的老人,并且已经被纳入五保户范围之内,那么自他们住院以来,相关的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应派遣专门人员去协助照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于那些年事已高且丧失劳动力、缺乏生活来源、身边无人赡养及抚养,抑或是尽管有亲人但却无法履行赡养义务或经济上无力抚养老年人的情况,将会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提供收容保护或经济援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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