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收养关系无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收养关系无效:
1.收养人没有相应的抚养能力的;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一个以上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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