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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领养难民儿童
分类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解答
律师解析:
领养难民儿童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需要准备好收养子女的申请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抚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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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1: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