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对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起诉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具体要点如下:
一、给付标准 抚养费的给付标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日常生活开销、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 同时,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也至关重要。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要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二、给付方式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较为灵活。 可以定期给付,常见的有按月、按季或按年给付。 按月给付能保证孩子生活费用的及时供应;按季或按年给付则适用于一些收入有季节性或阶段性特点的情况。 如果一方经济条件允许,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这样能避免后续的支付麻烦。 三、给付期限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但如果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起诉离婚,就孩子抚养费给付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孩子实际开销多付抚养费,小李则觉得应按自己收入比例给付。双方在给付方式上,一个主张一次性给付,一个要求按月给付。在给付期限上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关于给付标准,需综合考虑孩子实际需要及父母负担能力。若孩子有特殊学习需求,费用应合理考虑,有固定收入的按收入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相关标准确定。 2、给付方式上,按月给付利于孩子生活费用及时供应,按季或按年适合收入有特点的情况,经济允许可一次性给付。 3、给付期限一般至十八周岁,若孩子十六周岁以上有稳定收入能维持生活,父母可停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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