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写的放弃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自己写的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需要依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
一、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情况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安排时,若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直接抚养子女的权利,将抚养权给予另一方。 首先,这份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其次,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而且,只有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这份放弃抚养权的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离婚登记是对离婚协议的一种法定确认程序,确保协议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二、单独的放弃抚养权协议的情况 如果只是一方单独书写的放弃抚养权协议,没有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或者不是在合法的离婚程序等特定情形下达成的,通常是无效的。 这是因为抚养权关系到子女的切身权益,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必须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 不能仅凭一方的意愿就随意放弃,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小朱在离婚协议中写明放弃孩子抚养权。但后来小朱反悔,称签协议时受小李胁迫。而小胡单独写了放弃抚养权协议,未与配偶小静协商,且并非在离婚程序中达成,引发关于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在离婚协议中放弃抚养权的情况,若小朱无法证明受胁迫,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该约定有效。若小朱能证实受胁迫,则协议可能无效。 2、小胡单独书写的放弃抚养权协议,因未与小静协商且非在合法离婚程序等特定情形下达成,通常无效,抚养权的确定应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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