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十多年未见过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离婚十多年都未曾见过孩子,这无疑是一件令人揪心的事。
以下是一些可行的解决途径: 一、协商沟通 这是解决问题较为温和且理想的方式。 首先,要主动联系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 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比如在一个安静的咖啡馆或者彼此都方便的家中,面对面地与对方交流。 诚恳地表达自己多年来对孩子的思念以及想见孩子的强烈意愿。 在沟通时,要注意语气平和,避免引发冲突。 同时,详细地与对方协商探视的具体安排,比如每个月探视的具体日期、探视的时长、探视的地点等,争取对方的理解与配合。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并且判决书或调解书对探视权有明确规定,而直接抚养方却拒绝配合探视,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比如,对拒不执行者进行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采取拘留等措施,以此来保障探视权的顺利实现。 三、变更抚养权 如果直接抚养方长期阻碍探视,严重影响了亲子关系,那么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例如自己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同时还要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比如不良的生活习惯等。 若证据充分,法院可能会支持变更请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十多年,小朱未曾见过孩子。小朱想探视孩子,与小李协商,小李拒绝。小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小李仍不配合。小朱考虑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争议点在于能否成功变更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协商沟通方面,小朱主动联系小李协商探视安排本是合理之举,但小李拒绝配合,导致协商无果。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虽法院会采取措施,但小李持续不配合,使强制执行面临一定阻碍。 3、关于变更抚养权,小朱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优势及小李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才可能获得法院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