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不让探视孩子会怎么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法律明确规定探视权:
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 具体到探望的方式以及时间安排,通常首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每周的具体探视日期、探视时长等。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2.男方阻碍探视需承担后果: 承担民事责任:倘若男方故意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协助自己正常行使探视权。 法院在受理后,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考量并作出判决。 要是男方在判决后依然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情况下,法院有权对男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性措施,以保障女方的合法探视权益。 影响抚养权归属:如果男方长期无理阻碍女方探视孩子,这种行为在后续可能涉及抚养权变更等相关问题时,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因素。 如此一来,男方在抚养权的争取或维持上,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总之,女方的探视权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女方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李直接抚养。双方就探视权协商不成,小朱要求按每周固定时间探视孩子,小李却以各种理由阻碍,拒绝协助小朱行使探视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小李负有协助义务。小李无故阻碍小朱探视,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若法院判决小李协助小朱行使探视权后,小李仍不履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小李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3、若小李长期阻碍小朱探视,在后续可能涉及的抚养权变更问题中,此行为可能被认定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小李在抚养权争取或维持上会处不利境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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