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不让妈妈看这个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种情况主要涉及探视权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一、探视权的规定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探视权有着明确且具体的规定。 当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则有协助其行使探视权的义务。 关于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具体时间安排,法律首先倡导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 例如,双方可以根据自身和子女的实际情况,约定每周探视的具体日期、时间段,或者在节假日、特殊日子的探视安排等。 若双方无法就这些事项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确保探视权的合理行使。 二、解决途径 1.协商解决:妈可以先主动与对方进行友好且充分的沟通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综合考虑子女的生活、学习规律,以及各自的工作安排等因素,就探视的具体方式、时间等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力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一致意见。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经过多次协商都无法达成共识妈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确认并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如果在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故意阻挠妈行使探视权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阻挠方采取诸如罚款、拘留等必要的强制措施,以强制其配合妈的探视行为。 总之妈的探视权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只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其探视权必然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李直接抚养。小朱欲行使探视权,但双方就探视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安排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小朱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小李仍阻挠小朱探视。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小李有协助义务。双方应先协商确定探视方式和时间,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法院判决后,小李故意阻挠小朱探视是违法行为。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是合法合理的,法院会对小李采取必要强制措施以保障小朱的探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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