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争取了抚养权又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女方在争取到抚养权后,却未能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妥善处理:
一、协商解决 男方首先可以选择与女方进行沟通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男方要明确且详细地向女方阐述抚养孩子的重要性,包括孩子在生活、教育、心理等多方面的需求。 比如,孩子的日常生活需要规律的饮食、舒适的居住环境;在教育方面,需要按时接受教育,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等。 要求女方切实履行抚养责任,用心照顾孩子的成长。 若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应当签订一份详细的相关协议,将抚养事宜,如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探视孩子的时间、方式等都明确地记录下来。 二、申请变更抚养权 若协商无法取得成功,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明确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如果不尽抚养义务,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法院在进行裁决时,会全面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个人品德等,始终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三、追究法律责任 女方不抚养孩子的行为,如果情节恶劣,可能会构成遗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过,一般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会被依法追究。 比如,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导致孩子生活陷入困境等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但之后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小朱先与小李协商,要求其履行责任,协商未达成一致。小朱便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同时考虑是否追究小李法律责任,争议点在于小李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 案情分析: 1、协商解决是优先选择,小朱向小李阐述抚养重要性合理,若协商成功签订协议能明确抚养事宜,保障孩子成长。 2、小李不尽抚养义务,小朱申请变更抚养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综合双方情况,从利于孩子成长角度裁决。 3、只有小李不抚养孩子行为情节恶劣才构成遗弃罪,若仅是一般疏于照顾,未达恶劣程度,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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