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读大学需要付学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孩子读大学的学费支付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法律规定层面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这里所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着特定的范围界定。 一般来说,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从严格的法律意义来讲,孩子进入大学学习,已经超出了法定抚养义务的范围,因为大学教育不属于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范畴。 二、双方约定层面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能会在离婚协议中对孩子大学学费的支付等相关事宜作出明确约定。 这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 倘若其中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有权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孩子大学学费的义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三、基于自愿原则 即使在离婚时双方没有对孩子大学学费的支付作出约定,从亲情和道德的层面考虑,父母也可以出于对孩子的关爱和责任感,自愿为孩子支付大学学费,帮助孩子顺利完成学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小静考上大学。小朱认为法律规定自己无支付小静大学学费义务,不愿支付;小李则称离婚协议有相关支付约定,要求小朱履行,双方就小静大学学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层面看,孩子进入大学学习超出法定抚养义务范围,大学教育不属于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严格按法律,小朱可不支付小静大学学费。 2、从双方约定层面讲,若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支付大学学费,该约定有法律效力,小朱应履行,否则小李可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3、基于自愿原则,即便无约定,小朱也可自愿支付小静大学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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