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法院处置公司财产顺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一、公司破产法院处置公司财产顺序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申请破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 其实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后,法院并不会主动去处置公司的财产,在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以后,会责令企业成立清算组,企业逾期没有成立清算组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的组成人员,清算组清算完公司财产以后,需要拟定财产清偿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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