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还能要回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争取要回孩子抚养权的。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常见情况及相应的处理方式: 一、协商变更 当离婚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看法时,便可选择协商变更的方式。 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相对简单且高效。 具体来说,双方需要进行深入、坦诚的沟通,就孩子抚养权变更后的一系列具体事项,如孩子的居住安排、教育费用的承担、探视权的具体规定等,进行细致的商讨并达成共识。 之后,将这些商定好的内容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下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都得到清晰的界定,为孩子的成长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环境。 二、诉讼变更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又强烈希望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细致地考察各种具体情况。 例如,若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像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或者因伤残导致身体机能严重受损,丧失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又或者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教育、健康等方面不闻不问,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再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环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会产生不利影响,如家庭氛围恶劣、存在不良行为示范等。 当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法院经过审慎判断,可能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总之,离婚后要回孩子抚养权是存在可能性的,但必须要有合理合法的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李。后来小朱想变更抚养权,先尝试与小李协商,双方就居住安排、教育费用等事项产生分歧,协商无果。小朱遂向法院起诉,称小李日常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生活不闻不问。小李则辩称自己尽到了责任。 案情分析: 1、协商变更时,小朱和小李未能就变更抚养权后的具体事项达成一致,说明双方对孩子后续生活安排存在较大争议,无法通过协商简单解决。 2、诉讼变更中,小朱主张小李不尽抚养义务,若小朱能提供充分证据,如孩子生活困苦、长期无人照顾等相关证明,法院可能会支持其诉求;若小李能证明自己尽到责任,法院则可能驳回小朱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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