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给探视子女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探视权受阻的情况时,是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以下为你做详细阐述: 一、法律依据明确 我国《民法典》有着明确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其行使该权利的义务。 关于行使探望权利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安排,首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这充分表明,探视权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侵犯。 二、起诉流程清晰 若要提起诉讼,需要做好充分准备。 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同时,还需要收集对方阻碍探视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准备齐全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要明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协助自己行使探视权,并且可以就探视的具体方式,比如探视的地点、频率,以及每次探视的时长等提出明确且合理的诉求。 三、判决执行有力 如果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支持你的探视权诉求,然而对方依旧不履行协助义务,那么你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来保障你探视权的实现,例如对拒不执行者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获得孩子抚养权。小朱按约定探视孩子时,小李多次以各种理由阻挠,小朱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视权,双方就探视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安排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小李有协助义务。双方无法协商确定探视方式和时间时,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2、小朱起诉时应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以及小李阻碍探视的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明确诉求。若法院判决支持小朱诉求,小李仍不履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措施保障小朱探视权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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