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约定再婚抚养权丧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可以约定再婚抚养权丧失的相关阐述,具体内容如下:
一、违反法律规定 抚养权的归属有着明确的法律导向,即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这一原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以及身份关系所确立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指出,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义务。 这种义务是法定的,具有强制性,不能凭借双方的约定就随意予以免除。 二、侵害子女权益 限制一方再婚即丧失抚养权的约定,会对子女的成长和权益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子女可能需要重新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和抚养方式,这对他们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 综上所述,这样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始终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约定,若一方再婚则丧失孩子抚养权。后小李经济条件、抚养能力俱佳且真心想抚养孩子,但因再婚,按约定要失去抚养权,小朱据此主张小李丧失抚养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看,抚养权归属应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等义务是法定且强制的,小朱和小李关于再婚丧失抚养权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2、从子女权益角度,小李具备良好抚养条件,仅因再婚就失去抚养权会打乱子女生活节奏,对子女成长不利,法院判定抚养权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会支持该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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