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后探视权履行到什么时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离婚后探视权履行的时间,有以下详细要点:
一、一般情况下的探视权履行期限 探视权通常会履行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之时。 这是因为,当子女达到十八周岁,从法律层面来讲,他们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他们能够独立地作出各种民事行为,包括自主决定是否与父母中的某一方见面、相处等。 在这种情况下,探视权便不再受到法律的强制约束。 二、特殊情况下的探视权履行期限 若子女虽然年满了十八周岁,但由于身体、精神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他们无法独立生活,探视权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存在。 比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需要父母的照顾;或者患有精神障碍,在生活和心理上仍依赖父母的监护。 在这些特殊情形下,为了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之间的情感交流等权利,探视权会适当延长,使这一方能够持续关心和照顾子女。 总之,探视权的履行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特殊情形下则可能会根据实际状况适当延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享有探视权。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小朱继续要求探视,小李认为孩子成年了,小朱不应再强制探视;后来孩子因患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小朱要求继续探视,小李仍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从法律层面看,其能自主决定是否与小朱见面,此时探视权不再受法律强制约束,小李的观点有一定合理性。 2、但当孩子因患病无法独立生活时,为保障小朱与子女的情感交流权利,探视权应适当延长,小朱要求继续探视是合理合法的,小李不应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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