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离婚官司什么情况下孩子归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打离婚官司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备受关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孩子可能会归女方:
1.孩子尚在哺乳期: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以随母亲生活为原则。 这是因为哺乳期内的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对母亲有着极强的依赖。 母亲的乳汁是孩子最天然、最健康的食物来源,而且母亲能够更敏锐地感知孩子的需求,给予孩子无微不至的照料。 2.女方抚养条件更优: 若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而男方有生育能力,这种情况下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因为女方无法再生育,孩子对她来说更为珍贵。 另外,如果孩子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比如孩子从小就由女方及其家人照顾,已经适应了现有的生活环境,改变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男方存在不利因素: 当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肺结核等,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可能无法全身心地照顾孩子。 还有,若男方有赌博、酗酒等恶习,这些不良行为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所以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4.女方能提供稳定环境: 女方拥有稳定的收入,能够满足孩子日常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开支,同时有固定的住所,能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这对于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离婚官司,争议焦点是孩子抚养权归属。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主张自己抚养;小李虽有生育能力,但有酗酒恶习,小朱做过绝育手术且收入稳定有住所,能提供稳定环境。 案情分析: 1、孩子尚在哺乳期,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小朱作为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能更好照顾孩子,在这一点上小朱有优势。 2、小朱做了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而小李有生育能力,从这方面看小朱获得抚养权可能性更大。 3、小李有酗酒恶习,这对孩子身心健康会造成极大伤害,不利于抚养孩子,小朱更适合抚养。 4、小朱有稳定收入和固定住所,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生活环境,满足孩子生活和教育开支,利于孩子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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