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民法典中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点需要明晰:
一、基本原则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日常生活开销,如饮食、住宿、学习用品等费用;随着子女成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也需考虑。 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同时,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至关重要,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差异较大,这会直接影响抚养费的合理数额。 二、具体计算方式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特殊情况下,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医疗费用高昂,可适当提高比例;若父母一方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定期调整 抚养费并非固定不变。 随着子女成长,教育、生活等实际需要发生变化,或者父母经济状况有了改变,双方可协商调整;协商不成,也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就子女抚养费产生争议。小朱月收入5000元,小丽认为应按30%支付抚养费1500元,小朱则称自己还有其他经济负担,想少付。后子女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高,小丽要求提高抚养费,小朱不同意。 案情分析: 1、确定抚养费数额需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小朱虽有收入,但有其他经济负担,在最初确定抚养费时可适当考虑减少比例,但不应过低。 2、子女患重大疾病属特殊情况,医疗费用高昂,根据规定可适当提高抚养费比例,小朱应适当增加抚养费支付,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治疗需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