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一些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时较为常见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 抚养孩子不仅要提供物质基础,更要给予足够的关爱。 若一方长期对孩子的生活需求不闻不问, 2.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虐待行为: 虐待行为对孩子的伤害极大。 身体伤害如经常打骂孩子,使孩子身体受伤;精神折磨如长期辱骂、贬低孩子,让孩子产生自卑、恐惧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 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另一方为保护孩子,可争取抚养权。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认知和判断能力有所发展,若其明确表达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抚养能力,那么在争夺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 总之,争夺抚养权要综合考量孩子利益和双方实际情况,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随小朱生活。小朱常不按时做饭致孩子营养不良,孩子生病也拖延就医。小李得知后欲争抚养权,且孩子已满八周岁表示愿随小李生活,小李收入稳定居住环境良好,小朱则称小李无理由变更抚养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长期对孩子生活、医疗需求不闻不问,属于不尽抚养义务的表现,这为小李争取抚养权提供了合理依据。 2、孩子已满八周岁明确愿随小李生活,且小李有抚养能力,按照相关规定,小李在争夺抚养权上更具优势。 3、小朱的行为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小李争取抚养权是为保障孩子利益,并非无理由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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