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女儿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两个女儿在离婚时抚养权的判定问题,通常会依据一系列明确的原则来进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这是法院判定抚养权的首要考量。 法院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旨在为子女创造最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年龄因素 1.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女儿,一般情况下会随母方生活。 因为这个阶段的幼儿通常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 但如果母方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等,法院则会另行考虑。 2.当女儿达到八周岁以上,法院会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 三、双方抚养条件 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以及工作稳定性等多方面。 四、抚养能力和意愿 如果一方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女儿,并且表现出强烈的抚养意愿,法院也会将此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一般而言,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各抚养一个女儿,但实际判决会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育有两个女儿。小朱经济条件好但工作忙,小李收入一般但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大女儿八周岁以上表示愿随小李生活,小女儿两周岁以下,小朱称小李有不良嗜好不利于抚养小女儿,双方就两个女儿抚养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需考量双方品德等因素,小朱称小李有不良嗜好若属实,对其争取小女儿抚养权不利。 2、年龄因素方面,两周岁以下小女儿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因小朱提及小李问题,法院会另行考虑。八周岁以上大女儿意愿会被尊重,其愿随小李生活是重要考量。 3、双方抚养条件上,小朱经济条件优越有优势,小李时间多利于照顾也会被考虑。 4、抚养能力和意愿方面,小李有时间照顾且有抚养意愿是参考因素。最终判决会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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