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有多种常见情况可能会使抚养权判给男方,具体如下:
1.女方存在不利因素: 健康问题:若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某些具有较强传染性的肝病、肺结核等,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疾病, 抚养态度:若女方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 2.男方抚养条件更优: 生育能力:男方若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某些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而女方有生育能力,从生育角度考虑,男方可能更需要孩子的陪伴,法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生活环境:若子女随男方生活的时间较长,已经习惯了特定的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如导致孩子出现心理问题、学习成绩下降等,这种情况下男方获得抚养权更有利。 子女数量:若男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需要照顾,那么从给予孩子更多关注和照顾的角度出发,男方可能会获得抚养权。 3.子女意愿: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 若其明确表示愿意随父亲生活,且男方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各种因素,始终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谨慎做出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肝病,且对孩子照顾较少;小李(男方)已做绝育手术,孩子随其生活时间长,且孩子年满八周岁表示愿随父亲生活。 案情分析: 1、小朱患有传染性肝病,孩子与其共同生活有健康风险,从保障孩子健康角度,不宜由小朱抚养。 2、小李已做绝育手术,从生育角度考虑,他更需要孩子陪伴,获得抚养权可能性增大。 3、孩子随小李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可能不利其成长,这对小李争取抚养权有利。 4、孩子八周岁以上明确愿随小李生活,且小李有抚养能力,法院会考虑孩子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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