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要过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方面,一方可以借助诉讼等途径将孩子抚养权要回来。
倘若对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状况,比如对孩子进行虐待,将孩子遗弃,有着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又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使得孩子的生活环境出现明显的恶化等情况,这些都将成为争取抚养权的关键依据。 与此同时,自身必须具备稳定的收入,拥有一个固定的住所等能够给孩子提供优良生活条件的因素。 法院在对抚养权的归属进行判决时,会全面地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作为根本原则。 因此,在面对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时,一定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精心收集相关的证据,并且积极地向法院主张自身所应享有的权利,全力以赴地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为孩子的未来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孩子抚养权展开激烈争夺。小李被发现多次虐待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而小朱有稳定收入和固定住所,具备抚养孩子的良好条件。争议点在于孩子抚养权究竟应归谁。 案情分析: 1、小李虐待孩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作为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这种行为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按照法律规定,这是在抚养权判定中对其极为不利的因素。 2、小朱有稳定收入和固定住所,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物质保障,符合法律中关于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来判定抚养权归属的规定,小朱在这场抚养权争夺中更具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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