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成年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对于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通常是不会有判决归属这一情况的。
因为成年子女自身已经拥有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能够独立自主地去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务。 不过,法院在进行离婚判决的时候,往往会对成年子女的探视权以及抚养费等相关事宜进行妥善的处理。 比如说,倘若其中一方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那么就应该继续为成年子女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以此来确保子女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而另一方则享有合理合法的探视权,能够定期看望子女,增进亲子感情。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的判决,都是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成年子女自身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的。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最大程度地维护离婚双方以及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相关方都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对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二人有一成年子女小胡。小朱认为自己经济条件差,不应再支付小胡抚养费,且应减少小李探视小胡的次数;小李则主张小朱有经济能力应支付抚养费,自己也应有合理探视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已成年,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自主决定生活等事务,所以抚养权一般不判决归属。 2、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实际情况,若小朱有经济能力,应支付抚养费保障小胡生活学习需求。 3、小李享有探视权,具体探视安排需综合双方情况及小胡意愿,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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