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看孩子应该跟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对方探视孩子时己方是否需要跟着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一般情况 在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双方会通过协商签订离婚协议,或者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其中会对探视孩子的方式作出明确约定。 只要这个约定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也不会对孩子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双方就应当严格按照约定来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当探视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探视时,另一方通常是不需要跟着的。 这是对双方约定的尊重,也有助于保障探视权的正常行使。 二、特殊情况 当出现一些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时,情况则有所不同。 例如,探视方存在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曾经有过虐待孩子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切实保障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探视时可以要求陪同。 如果问题较为严重,另一方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探视方式。 总之,无论作出何种安排,都应当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根本原则,确保孩子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约定小李每周六可接孩子到自家生活一天,未提及小朱需陪同。但之后小朱发现小李有酗酒问题,担心影响孩子身心健康,要求之后探视时自己要跟着,小李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一般情况下,双方已对探视方式作出明确约定且不违法、不损害孩子利益时,应按约定执行,最初小朱按约定无需陪同。 2、当出现小李酗酒等可能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特殊情况时,小朱为保障孩子安全和健康成长,要求陪同是合理的,若问题严重,小朱还可申请变更探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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