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没有经济能力哺乳期孩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哺乳期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女方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通常孩子仍归女方抚养。
以下为你详细阐述原因: 1.法律规定层面: 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而哺乳期的孩子一般是不满两周岁的。 这一规定是充分考虑到儿童成长的生理和心理需求的。 从生理方面来说,哺乳期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料能更好地满足孩子在饮食、生活等方面的需求。 例如,母乳是孩子最理想的食物来源,能为孩子提供全面的营养和抗体,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从心理角度看,母亲的陪伴能给予孩子更多的安全感,有利于孩子情感的发展。 2.特殊情况说明: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或者女方虽然有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缺乏关心和照顾,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此时男方可请求变更抚养权,由男方来抚养孩子。 总之,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属一般会优先考虑女方,但当出现上述特殊法定情形时,抚养权的归属可能就会有所不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作为女方无经济能力,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主张应归自己,小李则认为小朱没经济能力不适合抚养。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孩子一般不满两周岁,从生理和心理需求看,母亲照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所以通常抚养权归女方小朱。 2、若小朱患有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小李要求孩子随其生活,此时小李可请求变更抚养权,让孩子由自己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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