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俩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归属 一般来说,哺乳期内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母亲能够给予孩子更贴心的照料,但如果母方患有严重疾病,像传染性极强且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例如有严重的吸毒、酗酒等不良嗜好,无法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那么孩子抚养权可能就不会判给母方。 二、哺乳期后子女抚养权归属 1.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父母最了解自己孩子的需求,通过友好协商,能制定出最适合孩子成长的抚养方案。 2.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同等条件下,这一方会被优先考虑,因为其再生育的可能性较小,会更珍惜抚养孩子的机会。 再如,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像孩子在熟悉的环境中有稳定的社交圈和学习环境等,这种情况也会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归属 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自己跟随哪一方生活有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意愿。 总之,法院判定抚养权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保障子女权益和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有吸毒恶习,但坚称能照顾孩子;哺乳期后双方协商不成,且小朱做过绝育手术;孩子八周岁后,孩子表示愿随小李生活。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虽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小朱有吸毒恶习,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抚养权不应判给小朱。 2、哺乳期后协商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小朱虽绝育,但吸毒恶习对孩子成长危害大,小李更具优势。 3、八周岁以上孩子愿随小李生活,法院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抚养权大概率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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