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成年子女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关于成年子女的相关事宜,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一、抚养权问题 成年子女通常不存在抚养权归属的争议。 从法律角度来看,成年子女已经具备了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他们在生活的诸多方面,如居住、职业选择、社交等,都能够自主地做出决定。 他们有能力独立安排自己的生活,不需要像未成年人那样依赖父母的监护和抚养,所以在离婚时,不会像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那样去确定成年子女归哪一方抚养。 二、财产分配问题 在涉及家庭财产分割时,需要清晰地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创造、积累的财产,成年子女对其中属于自己的份额享有明确的权利,这部分财产他们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去主张和维护。 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其分割只涉及夫妻双方,会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方式,由夫妻二人进行合理分割,通常与成年子女无关。 三、关系处理问题 父母即便离婚,与成年子女的关系也不会因此而消除。 这种血缘关系是无法改变的。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双方以及成年子女都应相互尊重。 各方要尊重成年子女的意愿和选择,例如在子女未来的发展规划、个人生活等方面,不要过多干涉。 共同为成年子女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让他们能够安心地追求自己的生活。 总之,离婚时对于成年子女,关键是要明确财产关系等,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他们自主生活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有一成年子女小静。争议点在于财产分配,家庭共有财产中小静份额的认定不清,且小朱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多应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则主张均分。同时,小朱常干涉小静的生活选择,引发矛盾。 案情分析: 1、关于抚养权,小静已成年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能自主安排生活,不存在抚养权归属争议,小朱和小李无需确定小静的抚养权归属。 2、财产分配上,需明确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小静对家庭共有财产中自己份额有权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小静无关,应按法律规定由小朱和小李分割。 3、关系处理方面,小朱和小李虽离婚,但与小静血缘关系不变,应尊重小静意愿,不过多干涉其生活,营造和谐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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