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8周岁办理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满18周岁的人办理公证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这些材料。
首先是户口簿或者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通过这些可以明确其身份信息以及与法定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其次是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像父母的身份证等。 因为是未成年人办理公证,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所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涉及到财产类的公证,那就还得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财产权属证明,这能证明财产的归属等情况。 同时,很可能需要监护人出具监护证明,以此明确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和权限,确保监护人有权利和能力为未成年人办理公证事务。 另外,部分公证事项有着特殊要求, 总之,不同的公证事项其具体的材料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一定要前往当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咨询,然后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这样才能顺利办理公证业务。 案情回顾: 小朱(16周岁)欲办理财产类公证,其携带户口簿前往公证处,未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财产权属证明及监护证明。公证处工作人员要求补齐材料,小朱认为自己带了户口簿能证明身份就行,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公证办理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 1、小朱虽携带户口簿能证明自身身份,但办理公证时其未满18周岁,法定代理人需代为办理,所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不可或缺。 2、因是财产类公证,财产权属证明是必要材料,用以明确财产归属情况。 3、监护人出具监护证明能明确监护资格和权限,也是办理公证所需,小朱应按要求补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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